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环固体〔2026〕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农业农村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编制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2026年7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