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部《能源法》出台,对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作出规定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填补了我国能源法律法规的顶层设计空白 。这部法律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能源法》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实际,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是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能源法的制定,是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
2. 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启了我国煤炭产能储备制度体系建设的新阶段。《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
《意见》明确,产能储备煤矿的设计产能,由常规产能和储备产能两部分组成。煤矿储备产能规模按占煤矿设计产能的比重,划分为20%、25%、30%三档。《意见》补齐了煤炭“资源-产能-产品”三级储备体系的建设短板,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煤炭产业链供应链的整体韧性,为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奠定了坚实基础。
3.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推进
202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煤炭绿色智能开发能力明显增强,生产能耗强度逐步下降,储运结构持续优化,商品煤质量稳步提高,重点领域用煤效能和清洁化水平全面提升,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意见》从煤炭开发、生产、储运、使用4个环节部署了15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包括推进节能环保升级;发挥煤炭交易中心作用,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煤炭交易市场;到2025年底,完成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的关停或整合;除必要的供热机组外,新建煤电项目应采用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调节能力好的先进机组。加强煤制油气等产能和技术储备;加强散煤综合治理;推进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等。
4.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施行
2024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部基础性主干法规,旨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
《条例》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等的监管监察职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责任体系。明确要求煤矿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调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对煤矿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和预警预报。对不同违法情形明确了更严格、细致的处罚措施,并加大了对从业人员的保护力度,明确领导带班下井,明确了十七类重大隐患情形和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等内容。
5. 2024年煤炭供应量创新高,2025年产量力争达到25亿吨
2024年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2024年煤炭要稳产增产。12月15日,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能源局预测2024年全国煤炭产量约为47.6亿吨,创历史新高,并提出2025年煤炭产量将力争达到48亿吨。
随着煤炭供应情况的持续改善,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对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对签约量和履约率要求进行了调整,或导致长协煤量减少,市场煤供给将增加。《通知》提出,2025年长协价仍延续2024年的长协价格区间,定价公式依然是由“基准价+浮动价”构成,并规定“要按照‘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原则,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煤质偏差结算机制,鼓励协商确定热值折算系数”。
6. 煤炭进口量创历史新高
2024年中国月度煤炭进口量屡创新高,11月份首次突破5000万吨,达到5498.2万吨。2024年前11个月,全国煤炭进口量超过4.9亿吨,同比增长14.8%;其中,动力煤3.8亿吨,同比增长12.73%;炼焦煤1.12亿吨,同比增22.5%。
中国煤炭资源网预测2024年煤炭总进口量将达到5.39亿吨,其中动力煤进口量为4.18亿吨,炼焦煤进口量为1.21亿吨。
7. 煤矿智能化建设纵深推进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发挥“压舱石”作用,煤矿智能化对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煤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立足我国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行业深度融合,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持续完善政策措施。今年,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果。据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消息,智能化产能占煤炭总产能的比率提升至50%以上。
2024年4月24日,国家矿山安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6年和2030年的两个阶段目标。到2026年,全国煤矿智能化产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常态化运行率不低于80%,非煤矿山危险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不低于20%。到2030年,矿山开采作业将实现少人化、无人化,大幅提升自动化水平。
8. 铁路运费全面下调,部分路段最高下调30%
中国铁路总公司宣布自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下调铁路煤炭货运价格10%至20%,部分路段最高下调30%,主要涉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西安铁路局、新疆铁路局等多条线路。
这一措施首先大幅推动煤炭消费成本下降,直接压缩煤炭到港成本,并可能为煤炭生产和贸易企业让利,增加其发运积极性;同时,此举也推动贸易企业调整发运节奏,引导下游企业淡储旺用,错峰调运以缓解铁路运输压力。
9. 煤电低碳化改造支撑能源绿色转型
2024年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行动方案》对标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明确分阶段推进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主要目标;综合国内国际成熟技术方案,提出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3种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并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项目布局、机组条件、降碳效果等提出具体要求。《行动方案》明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支撑保障、优化电网运行调度、加强技术创新应用等4方面保障措施,并对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宣传推广等提出工作要求。
该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将全部开工,改造机组的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约20%;到2027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将进一步拓宽,建造和运行成本显著下降,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约50%,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的碳排放水平
10. 山西全部煤炭资源和所有煤炭购销活动、全流程交易统一在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平台开展
从2024年5月1日开始,山西省煤炭经营主体全部煤炭资源全品种销售、采购等所有煤炭购销活动,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平台统一开展合同签订、物流衔接等全流程交易。
为落实山西省《关于推动全省煤炭高标准交易市场建设的意见》,山西省能源局制定《山西省煤炭高标准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今年将建设成为全省统一的煤炭交易中心,形成统一开放、层次分明、方式多样、功能齐全、数据完整的煤炭交易市场,并逐步辐射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