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推进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充分挖掘重点产品节能潜力,推动行业节能降耗工作,接上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产品能效“领跑者”相关工作的通知》,我会今年将继续开展电石产品能效“领跑者”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发布内容:能耗指标排名前3-5位的企业名称和能耗指标。每个产品原则上发布两个能耗指标,一是反映产品能效水平的综合指标,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二是反映产品能效水平的关键指标,例如生产每吨电石的电耗等。企业排名以前一个指标为主要参考依据。(一)按照现行的国家能耗限额标准,上一年度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必须达到标准准入值。(二)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三)依法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连续经营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或集团所属分公司。(四)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五)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能源统计核算和管理制度。(六)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或具备能源管理体系相关要素(提供认证证书或具备能源管理体系相关要素的证明材料)。请申报企业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前提交给我会,我会将对企业《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前5名申报企业信息填写附件2,会同前5名企业的申请报告,报送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能耗统计要按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或能耗计算国家标准执行,确保真实可靠。石化联合会将会同各集团公司、专业协会和行业协作组,对上报企业的能耗指标进行分析对比,并组织专家进行核实、上网公示,最后确定排名前3-5位的企业名单。将于2023年3季度发布2022年度各重点产品能效“领跑者”名单。根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要求,我会也将向其报送重点产品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和能耗指标。请各单位组织好本行业或企业的能效最佳实践案例和节能先进管理者事迹的编写工作,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每个产品至少一个案例、每个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一个节能先进管理者的事迹报送我会联系人处(电子版)。我会将对案例和事迹进行宣传,同时请化工报等行业媒体继续配合做好今年能效领跑者宣传工作。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2023年4月17日
主题词:电石 节能 能效 领跑者 通知
附件1:电石产品统计要求
按照生产工艺类型分别统计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吨电石产品(折标发气量300标立方米/吨电石)综合能源消耗量和电炉电耗(见表13)。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按照《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3)的规定进行。
附件2: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略)详情请到www.cciac.org.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