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修订版《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 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4-02-06发布者:工信微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新修订的《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随着近年来业余无线电活动的普及和发展,《办法》既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作出适应性调整,也需要根据发展和监管实践情况,在未成年人设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等方面充实细化完善相关制度,回应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关切。新修订的《办法》主要修订了电台和呼号管理、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设置使用要求等制度,包括总则,许可管理,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设置、使用要求,电波秩序维护,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七章58条,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



(2024年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7号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