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3-03-07发布者:国家发展改革委

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


今年以来,多地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探讨如何以更好更优的营商环境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近日接受《财经界》记者专访时指出,“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的改革工程,牵涉面广、涉及领域多,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求加强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深入研究各领域改革的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的耦合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围绕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详细回应。


减少“复制粘贴”,差异化探索《条例》条款

01
一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以来,相关制度体系建设进展如何?还有哪些方面有待完善?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2019年10月22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基础性行政法规,确立了对内外资企业等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标志着以政府立法为企业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指引,坚持“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巩固改革成果”,加快清理与《条例》不符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实践探索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与此同时,各地区相继发布本地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办法、行动方案,陆续出台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政务服务条例、行政执法条例等,优化营商环境领域“1+N+X”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总的看,得益于制度支撑,法治对营商环境的保障更加坚实。

同时,我们也看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建设仍需久久为功。在调研和座谈时不少企业和专家反映,虽然很多地方都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未出台的也发布实施了落实《条例》的办法,但是在部分条款的落实上仍存在“复制粘贴”多、差异化探索少的问题,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也未能及时跟上,缺少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的硬招实招,《条例》有些规定没有真正落地,影响了企业群众的预期。有的地方在制定支持政策时研究论证不够充分,广泛听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意见还不够,政策可操作性不够强。还有的政策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存在上热下冷、上实下虚、层层衰减的现象,政策制度执行落地难。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更好发挥法治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既要持之以恒抓好《条例》的落实落细,做好《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还要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实践探索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充实和健全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强化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抓好审批收费、政务服务、数据安全共享等领域的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政策,助力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二是鼓励和支持引导各地守正创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营商环境相关领域改革,及时修订完善符合地方实际的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推动出台更多管用有效的硬招实招,将先行突破、行之有效、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经验做法,加以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并及时上升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层面,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三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动听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反馈,定期对法规政策实施情况、社会满意度、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等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执行,稳定企业预期。


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02

二问:随着我国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当前工作中要注意和把握的重点是什么?

答: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的改革工程,牵涉面广、涉及领域多,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求加强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深入研究各领域改革的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的耦合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既包括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配合联动、合力推进,也包括关联领域、相关业务之间的相互衔接、相互支撑,以及法律法规制度与改革探索实践之间的衔接配套、协调统一。
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从单打独斗、单个环节改进,转向部门协同、政企合作,全链条推进流程优化、服务集成、改革延伸,逐步实现从“多头找部门”“多次办理”转向“一个窗口”“一次办成”,极大提升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有效提升了企业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的地方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全面加强对本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跨部门协调联动,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具体领域改革,协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有的建立了省市级改革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专班和跨区域联合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专题调度会、部门协调会等方式推动任务落实。有的将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纳入专项督查范围,设立营商环境问题反映平台、线索举报热线等,及时收集整理并处置企业和群众意见。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在简政放权方面,前些年,有些权放得不配套,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事项,有的是这个部门放了、那个部门没放;有的是大部分环节放了、但某个关键环节没放。既存在基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也有中间层次的“中梗阻”问题,还存在国务院部门“最先一公里”问题。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配套制度和衔接机制建设,推动人、财、物与权力同步下放,有效解决了部门地方之间政策不配套、行动不协同等问题,大幅提升了改革的整体效能。
在强化监管方面,前些年,一些地区和领域仍然存在监管责任不明确、协同机制不完善、风险防范能力不强以及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转变思维和工作方式,坚持把“放”和“管”统一起来,一体化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统筹各类监管资源,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切实提高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在优化服务方面,前些年,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数据共享不充分,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务数据管理机制、强化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推动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从“人找政策”费时费力走向“政策找人”精准推送,打通了从政策制定到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米”,为群众办事创业增添了便利。
三是注重城市品质提升。各地越来越重视增强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扩大市场开放程度、提供优质基本公共服务、打造宜居宜业宜新环境。有的地方推出的改革举措,从投资贸易、生产经营领域逐步延伸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与提升城市品质并重,形成惠企便民、宜居宜业宜新的城市高质量发展基本面。比如,围绕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各地推行“网上办”“就近办”“一站办”,有的地方构建了“15分钟医保服务圈”,把医保窗口建到距离百姓最近的地方,打通了服务“最后一公里”;有的地方落实综合柜员制,打破按业务分设窗口壁垒,将“多窗办”变为“一窗办”,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整体提速提质;还有的地方强化医保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智能化回应处理群众办事需求,让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就能“面对面”办理业务。


以“政府有为”换取“市场有效”

03
三问:现在有的地方政府会存在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等“用力过猛”的情况。您认为,地方政府应如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实现政府和社会良性互动、优化政府内部横向部门间协调、理顺纵向政府间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浙江省全面推行“标准地”改革,以“政府有为”换取“市场有效”。浙江诸暨市推行“多审合一”“多证同发”“多测合一”,创新推出“前期筛选+标准地+承诺制”举措,企业从拿地到领取施工许可证最快只需26天。广东省坚持市场化改革,瞄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链招商、总部招商,面向全球引进大项目,“看得见的手”精准发力,推动政府服务“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广东深圳市强化服务企业意识,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企业发展“无事不扰,有事服务”,政府为企业减负、松绑、纾困、造环境,解除企业后顾之忧,成为民营经济的沃土、中小企业的乐园。
值得一提的是,以数字化为引领,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与制度规则重塑,亮点突出。各地依托数字技术,“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接诉即办”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建立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主渠道的接诉即办机制,明确首接负责制,实现全面接诉、分类处置、精准派单、限时办理、回访考评、监督监察的全流程工作闭环。辽宁沈阳市分批推出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缴纳后台自动分账”、水电气接入“联合报装并联审批”等50多项制度创新举措,着力构建更有效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黑龙江大庆市采取手机端、窗口端、自助端、网络端“四端联动”,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浙江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浙里办”掌上可办比例达到95%以上,省市县三级全面应用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湖北武汉法院与市仲裁委协商建设商事仲裁裁审对接电子卷宗共享平台,与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索提供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与湖北银行研讨优化司法协助,推动培育一批具有实用性的制度成果。湖南衡阳市针对企业集中反映的访企活动名目繁多、选择性随意性重复性执法、企业诉求“供需”信息不对称、企业获得感不高等问题,建立企业赋“码”保护机制,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广东深圳市建立健全一站式企业培育和服务平台“深i企”,上线7800多项政务办理事项、汇集涉企资金扶持类政策,同时上线产业空间、697骨干企业服务平台、商事主体年报、跨境物流服务、外商投资专区、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异常名录查询等10多个特色服务功能,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一体化快速处理企业诉求,一站式精准送达惠企政策。贵州省依托大数据先行优势,实现居民“刷脸办电”、企业“一证办电”,陆续推出“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用电联动过户”“电子签章”等功能服务,进一步压缩办电时限。云南昆明市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部署159个“e办通”自助服务终端进社区、进车站、进园区,推动全省最多241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就近办”“家门口办”。甘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造“清兰交易”阳光平台,实施“数字+交易”赋能工程,开通数字交易、线上担保、网上缴退、互认共享四条新路径,惠企减费激活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尊重市场规律,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2023年开年,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广东、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十余个省(区、市)召开“新春第一会”,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务实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总的看,很多地方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已经形成的一大批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借鉴推广。



要在降门槛、降成本方面开展更多有益探索

04

四问:很多企业目前在融资方面还是较为困难,未来如何更好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近年来,国家针对性地推出了系列政策举措,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如,优化普惠金融供给体系,加强信贷政策引导,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促商业银行持续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又比如,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挥体系引领和逆周期调节作用,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再比如,大力发展企业征信机构,指导企业征信机构挖掘分析中小微企业的非信贷信用信息,全面刻画客户企业真实信用状况,为化解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征信支持。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联合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向广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并在江苏、浙江、山东、海南、广西、四川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显示,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贷款仍面临担保门槛高、贷款额度低、融资成本高、可持续性低等问题。为了更好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各地在降门槛、降成本方面开展了很多有益探索,相关经验可供借鉴参考。
一是强化信用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开展“信易贷”,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强化银税互动,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成本提供保障。比如,江苏常州市建设城市级“信易贷”平台,实现数据汇集、智能撮合、信用服务等功能,并按照金融机构需求精准提供数据;建立向金融机构推荐“白名单”的制度,出台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认定考核方案。广州市税务局与银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共享交换信息、创新融资方式,深入推动“银税互动”项目,为依法诚信纳税(费)的纳税人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二是优化担保机制,降低融资门槛。通过扩大抵质押品范围、建立融资风险共担机制、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等方式,增强银行放贷意愿,降低企业融资难度。比如,浙江台州市创新“专利+商标”混合质押融资模式,探索办理“大石垂面”集体商标质押,鼓励银行开发特色贷款产品;在全市设立9个知识产权质押金融服务站,知识产权服务专员和银行客户经理全程上门服务,企业“一次不用跑”。安徽合肥市建立“4321”风险分担机制,由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合肥高新融资担保公司、银行机构、地方财政分别按4:3:2:1的比例共同分担风险责任,降低银行风险水平,健全完善金融贷款风险防控机制。河南郑州市创新推出了“研发贷”“知识产权质押贷”“认股权贷”“上市贷”等科创金融专属产品,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湖南常德市设立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按1:10比例放大信用贷款额度,资金池最多可承担50%的代偿风险。
三是创新服务供给,拓展融资渠道。完善融资对接机制,形成多层次、精准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务对接通道,促进信贷资源精准投放,更好服务企业群众融资需求。比如,山西太原市金融综合服务大厅推出“线上+线下”融资对接功能,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张名单”首贷服务推送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业务扩面增量。内蒙古自治区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力度,持续推动核心企业、财政部门与平台进行系统对接,推动金融机构依托平台开展融资业务,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湖南省上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涵盖“首贷中心”“续贷中心”“转贷中心”“智慧直融”以及围绕省内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产业链)打造的“产业链金融”特色功能,满足企业首贷、续贷和转贷等多类融资需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举办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会,通过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强化金融助企纾困,推动项目落地。陕西西安市开展专场融资对接活动,组成“一对一”金融顾问团,帮助企业完善经营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规范财务核算、了解金融政策和产品,进一步畅通政金企融资沟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