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实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4-01-30发布者:工信微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制造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实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今后开展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暂行办法》将进一步引领绿色制造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整体来看,《暂行办法》突出构建国家、省、市三级“纵向联动”,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横向带动”的绿色制造标杆培育新机制。具体来看,《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培育要求、创建程序、动态管理、配套机制、附则等6部分内容共27个条款,另外包括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评价要求,以及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动态管理表等4个附件。

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节〔202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月19日